中国房地产业增加值被低估有以下几方面原因。一是自有住房核算使用的指标会造成遗漏统计。以人均居住面积和城镇常住人口这两个指标衡量的城镇存量住房,不能涵盖短期流动人口居住房屋的增加值。二是企事业及行政单位向员工提供的住房服务未被统计。三是对空置房的测算也存在争议,目前我国未包含这一项。四是我国城镇化率相对较低,广大乡村区域主要以自建房和城乡接合部的少量小产权房为主,这部分核算仅依据成本核算自有居住价值,而开发经营等价值未被统计。五是产业的统计口径也存在一定差异。